由于未妥善保管自己的银行卡以及个人信息,结果信用卡被他人拿来恶意透支。近来,公安部门侦破了不少类似案件。
检察机关于4月提起公诉的一例信用卡诈骗案即为这种犯罪类型的典型。2007年12月,犯罪嫌疑人蒋某谎称为倪某代办信用卡,取得了倪某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和收入证明,办理了招商银行信用卡。然而蒋某收到招商银行寄出的信用卡后,并没交给倪某,而是持卡于2007年12月24日和12月 25日通过南京建羽祥装饰材料销售中心的POS机刷卡,并到苏宁电器无锡五爱广场店办理分期付款消费,金额共计40429元。蒋某套取的现金37830 元,除4150元被其用于归还本人招商银行信用卡欠款外,其余均用于挥霍。
在另一案例中,实施诈骗的竟是银行的业务员。犯罪嫌疑人张某在担任某银行无锡支行信用卡营销员期间,为扩大业务量,在无锡一家大酒店餐饮部、客房部促成先办理信用卡然后再销卡的事宜,并为酒店部分员工办妥了信用卡。同年10月下旬,当酒店餐饮部、客房部把153张信用卡交给张某销卡时,张某却未销卡,而是将部分信用卡私自启动,并伙同另一犯罪嫌疑人江某,于今年1月24日至2月2日,在本市恒通大厦的麦当劳快餐店,冒名使用这些信用卡,以支付 3%的手续费为条件,通过POS机刷卡套现134000元。3月12日,两名犯罪嫌疑人被南长区检察院批捕。
公安部门表示,现在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各种途径获得市民在买房或者其它时候不小心透露的个人资料,办理银行信用卡,然后进行消费或提现。还有些犯罪分子截留市民信用卡信函,或冒充信用卡办卡中心工作人员来获取客户资料,激活信用卡后恶意透支。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提醒市民,要注意自身信息的保密,在申请具有透支功能的信用卡时,要尽量使用与周围环境无关的密码,不使用生日、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他人容易联想到的数字作密码。此外,在日常生活中也千万不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资料。